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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 总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作者:办公室、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25-09-25 09:33:51 打印 字号: | |

9月23日,萍乡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效,部署推动全市法院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萍乡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彭海鹏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市管职级干部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萍乡中院党组坚决扛牢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坚持“学查改”贯通发力,认真谋划安排、有力有序推进,全体干警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显著提高,为民理念进一步增强,司法作风持续向上向好,学习教育达到预期目标。

会议强调,作风建设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松懈就可能反弹回潮,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全市法院必须克服“闯关”“歇脚”的思想,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常态化长效化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引向深入。

会议要求,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常抓不懈。要在学深悟透、知行合一上持续用力,筑牢思想根基。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严格依法履职、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的实际行动。要在以上率下、久久为功上凝聚合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党的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自觉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上精准发力,彰显担当本色。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回应群众诉求上出招见效。要在监督执纪、防微杜渐上保持压力,淬炼清廉作风。要深入开展廉政提醒、政治家访,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严肃执纪问责,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萍乡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萍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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